会员自律公约

会员自律公约

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会员自律公约
(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)
 

第一章  总 则

第一条 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加强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(以下简称“电促会”)会员自律,规范电促会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行为,促进广大会员单位实现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发展,依据相关法律、法规、产业政策和会员结构与业务特点,特制定本公约。

第二条 本公约适用于电促会会员单位和所属机构,是会员单位和电促会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和维护的自律性公约。

第三条 本公约由电促会负责组织制定、修订、实施和监督。 
 

第二章 会员单位自律规范

第四条 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主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大势,不断提升数字化技术水平,积极参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助力双碳战略目标实现,为能源电力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

第五条 积极贯彻“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战略,主动参与“清洁低碳、安全高效”能源体系建设, 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,秉持“共建、共治、共享、共赢”原则,自觉参与电促会及所属分支机构的第三方平台构筑,主动融入行业相关“产业链、供应链、创新链、价值链”生态建设。

第六条 注重加强沟通协作,处理好竞争与合作、企业与行业发展的辩证关系;倡导会员间相互尊重,互相促进,共同发展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行业义务,不故意损害同行信誉和产品声誉,共同维护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市场秩序,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。

第七条 倡导并弘扬创新文化,自觉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,注重知识产权创造、保护和运用。积极推广新技术、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服务、新材料的应用。践行“跨界、融合、增值、共享”服务理念,积极促进“大云物移智链”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在电力行业企业的融合应用。注重政产学、资研用相结合,积极参与能源电力数字化智能化创新联合体构建。

第八条 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,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”的方针,明确安全责任,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制。参与能源数据安全共享,注重网络安全,分享网络安全资源和建设经验,促进行业网络安全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。推动能源电力领域工控系统、芯片、操作系统和电力集成电路、电力电子器件、燃气轮机发电及通用基础软硬件等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应用。

第九条 加强能源电力行业现行相关标准与数字技术应用的统筹衔接,推动各行业数字化、智能化等关键技术标准和应用标准编制,推进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,推动行业分类制定数字化、智能化评价体系。

第十条  逐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,探索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标准体系,推进信用平台建设与数据交换共享,营造诚实、自律、守信、共赢的行业信用环境。

第十一条  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,响应“一带一路”倡议,把握“走出去”机遇,参与行业国际规则的制定,自觉遵守国际通行的标准规范,切实履行海外社会责任。

第十二条 主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,重视员工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的改善,重视员工思想道德修养、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,培养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的从业人员,努力实现员工、企业与社会的共同发展。

第十三条  自觉维护用户合法权益,保护用户的信息和隐私,履行服务承诺、规范服务流程、优化服务环境、提高服务品质,不断提升服务价值,努力塑造服务品牌。

第十四条 积极参与开放产业体系与开源技术体系建设。充分依托数字经济背景下,平台具有提供核心工具和服务,实现优质资源共享,以及市场拓展、市场要素匹配对接和制定规则标准等的独特功能,主动参与协会平台与虚拟产业集群建设,注重生态建设与共生发展。
 

第三章  从业人员职业道德

第十五条 牢固树立法规意识,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规政策以及行业、企业的规章制度,发挥团队精神,注重团队学习,讲究协同协作,乐于克己奉公。

第十六条 热爱岗位工作,履行工作职责,严谨细致,精益求精,积极进取,服从大局。积极维护行业、企业形象,努力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。

第十七条 恪守职业道德,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,诚信对待客户,尊重知识产权,守正创新,与人为善。

第十八条 积极学习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业务,不断更新知识结构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,及时总结,自我超越。讲究思想方法与工作方法,勇于开拓创新,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,努力为社会创造价值。

第十九条 坚持以德立身,正确处理公与私、个人与集体的关系,做到公私分明,奉公守法。自觉遵守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,积极协助行业企业开展反腐活动。 


第四章  附 则

第二十条 本公约由电促会负责解释,并根据行业发展实际和公约执行情况,适时进行修订。 

第二十一条 本公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